2017年12月8日 星期五

1789 台灣神隆 資訊速覽

重點摘要
1. 統一持有台灣神隆約38%
2. 以原料要與學名藥為主,若有爆發力,若有...,會是幫國外學名藥大廠代工生產,打入美國醫療體系的用藥吧。不過代工就是代工,賺的是管理財。
3. 負債比只有20%,還算不錯



1. 財務比率

[1] 盈餘再投資比率 - 已經低於80%,2017Q3是52%


[2] 股利政策 - 有EPS,也有發現金股利


[3] ROE - 近年在5%上下。生產原料藥與學名藥比的是成本控制與銷售量,利潤應該不容易很高。若是很高,其他藥廠就會進入生產了。


[4] 負債比 - 不高



[5] 營收狀況 - 下滑ing


[6] 經營績效 - 毛利回升,但大概因為銷售量不夠,導致考慮固定成本之後的營業利益率、稅前淨利率下降



[7] 獲利結構 - 本業為主。若有機會進一步看財報,再檢查一下業外收支的項目,是不是匯率損益。


[8] 集保股權持股分散表 - 嗯


[9] 股價位置 - 


[10] 心目中的不要臉入手價格 - 只能說,有夢的,現在相對便宜。很勢利的,現在還太貴。



2. 什麼是學名藥 (長知識)

[1] 學名藥 (MoneyDJ)

學名藥是指原廠藥的專利過期後,其他藥廠可以以同樣成份與製程生產已核准之藥品,其在用途、劑型、安全性、效力、給藥途徑、品質、藥飰等各項特性上,皆可以與原廠藥完全相同或具有生物相等性。
學名藥產業即為生產製造及銷售與原廠藥同成份、同劑量、同療效之製劑,且需待原廠藥專利過期後,學名藥廠才能將產品上市。這個部份受到1984年美國Hatch-Waxman法案支持,根據法案,當原廠藥的專利保護期限屆滿後,學名藥廠可以以簡明新藥申請(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ANDA)程序上市
學名藥僅需完成生體相等性(bioequivelence)試驗,證明主成份及生體可用率皆與專利藥相同即可申請上市,這與一般新藥的NDA不同。第一個申請ANDA審核通過的學名藥,授予它享有180天市場獨佔權,FDA在此期間內將不會核准第二個相同成份的學名藥。




[2] 我們到底吃了什麼藥??原廠藥?學名藥?台廠藥? (2015/09/12,快樂小藥師)
 - 作者說明對原廠藥與學名藥的差別,作者身為藥師,文中表明支持原廠藥。可以參考一下。摘錄一小段於下:
 - 學名藥是根據原廠藥的技術文件下去做設計的,當然會有一些不能複製的地方,因為專利的規定,原廠只需要告訴你主成分,至於其他秘密可以全部不要告訴你,例如劑型設計,賦形劑,添加物等等,都是屬於原廠自己的智慧財產,可以不講。於是學名藥廠就要自己想辦法設計自己的劑型還有賦形劑
 - 所以原則上,只要學名藥廠符合BA/BE的標準,我們就可以接受他等同於原廠藥的BA/BE,於是他就可以上市了。
 - 如果你以為BA/BE一樣了,兩個藥物就一樣了,那你也太小看科學了!所以這就是答案,學名藥廠基本上就是照著原廠的模子去刻出來的,所以對學名藥廠來說,只要能追上原廠藥的標準就好了。當然,實際臨床上,我有發現有些學名藥廠會添加藥物劑量比原廠藥還多的,你以為俗又大碗嗎?錯了,藥效還是比原廠差。因為藥物不是只有主成分這樣簡單的東西,賦形劑往往會變成治療的關鍵,人家藥廠沒有這麼笨啦,不然可口可樂那可以賣這麼多年。
 - 原廠和學名藥的差距就在於一個是做出來然後制定這個規格,另外一個只是努力去追上這個人家制訂出來的規格
但是也是有學名藥廠做得比原廠好的範例,不多就是了。所以一竿子打翻所有的學名藥廠其實是不客觀的。而且有的原廠還自己開了學名藥廠,像是山德士,你去挑剔他的品質就有點怪怪的了。
 - 很多人會用這個當作例子:一樣是L,Lexus還有Luxgen會一樣嗎?其實我覺得這個例子不太好,換一個:就算你把Lexus的引擎換到Luxgen身上,會跑起來一樣嗎? (Stephen:這個好笑)


[3] 為什麼「學名藥」藥效不如「原廠藥」?藥師揭露台灣不能說的秘密... (良醫健康網) (平衡報導一下)
 - FDA(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指出,藥物載體不會影響藥效,只是有人可能會對某種載體產生過敏的現象,因此基本上,學名藥就等於原廠藥:藥效應該要是完全一樣的。
 - 據了解,台灣的學名藥之所以會被詬病藥效不如原廠藥,原因不是出在它是「學名藥」,而是出在台廠藥的成分和品管,這同時也是在台灣藥界,大家心照不宣、其中一個不能說的秘密。然而,若我們再往上推,便會發現,不是「made in Taiwan」出了問題,而是台灣的健保制度逼良為娼,賤價了藥品,導致原廠藥慢慢退出,部分台灣藥廠為了生存,不得不讓成分及品管「略有差異」
 - 美國當地的保險公司百家爭鳴,與台灣全民健保壟斷市場有很大的差別,各家推出的「健康保險」也都不盡相同(給付的項目不同),因此每一個人買的保險也都不一樣,美國國內大多數人的保險方案都不願意給付原廠藥,只願意給付學名藥,再加上境內學名藥沒有成份和品管的隱憂,因此,在當地,有將近8成的處方是學名藥,患者也很習慣服用學名藥;反觀台灣,過去人手一包原廠藥,這樣的情況在美國醫師的眼中,簡直是不可思議。
 - 根據FDA今年發表的文獻(註2)指出,美國境內一項臨床試驗結果顯示,研究中的38項心血管疾病學名藥與原廠藥的效果是一致的,沒有任何數據可以證明原廠藥的藥效比學名藥的藥效來得更好。此外,文獻中也以研究結果說明,學名藥的價格之所以能比原廠藥低,是因為製造學名藥的廠商不需要砸重金在新藥的臨床試驗,也相對不需要提撥大量的廣告和行銷預算,加上市場上同類型的學名藥品項變多後,自然會有競爭,價格也就會更加親民。FDA更強調「便宜並不意味著品質低。」



3. 相關新聞

2017/05/31 - 台灣神隆 參加大和國泰法說會 (工商時報)

原料藥廠台灣神隆(1789)日前公告,自昨(30)日起至6月3日,參加大和國泰證券之海外法人說明會,就已發佈之財務數字、經營績效等相關資訊,向國際投資機構做說明。

台灣神隆第一季營收為9.19億元,年減率10%;但受惠高毛利率的抗癌原料藥銷售成長及百特醫療權利金入帳,毛利率增至51%,年增率9%,營業利益2.21億元,年增率13%。不過,受匯損拖累,稅後純益1.7億元,年減率1%,每股純益0.22元。



2017/06/29 - 投入抗癌藥台灣神隆轉型路亮眼 (工商時報)

(Stephen:Baxter,好像沒有在前面的十大學名藥廠商中。喔,有在台灣設立分公司 [Link])

全球原料藥廠-台灣神隆(1789),日前與國際藥品大廠百特醫療公司(Baxter)締結策略聯盟,雙方將攜手合作開發、製造及量產五項癌症針劑藥品,主要療效包含肺癌、多發性骨髓瘤、乳癌及化療止吐劑等;該合作案也開啟雙方未來15項其他針劑的合作機會。

台灣神隆總經理陳勇發表示,與百特的策略結盟,將結合雙方的資源,實現優勢互補。該戰略夥伴關係,可加速神隆跨足針劑領域的步伐,提高產品的國際市占率,更將為神隆下個階段注入成長的動能。

陳勇發指出,在轉型的路上,該公司將利用策略聯盟的模式,切入高附加價值的創新產品,及善用豐富的原料藥產品線發展製劑產品,優化每項產品的獲利能力,成功地延伸至學名藥製劑領域。

抗癌藥針劑 今年上市

陳勇發說,該公司第一項進攻美國市場的抗癌針劑產品,是與特殊用針劑藥廠賽進(SAGENT)共同合作,可望於今年上市。而由神隆第一項自行申請美國學名藥證(ANDA)的抗凝血劑產品Fondaparinux,也規劃於明(2018)年上市。該產品製造過程極為繁複,神隆為全球極少數提供從原料藥直接開發至製劑之完整服務的廠商,日前已與國際大廠簽訂歐美市場的獨家銷售權,展現該公司布局高端學名藥及提升價值鏈的優異成果。

另外,台灣神隆還佈局16項共同開發及分潤的製劑產品合作案,並鎖定多項利基型針劑產品,包括癌症、多發性硬化症、骨質疏鬆症、糖尿病等產品。而該公司投資新建符合國際GMP水準的針劑廠,已獲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後並完成遷入,預計於今年進行首批註冊用批次生產,2018年底遞交學名藥上市註冊文件,期望於2019年啟動美國FDA進行查廠。

72項產品 25項上市

台灣神隆藉由持續研發新產品及擴大產品線組合,保持市場的領先。目前已開發超過72項產品,已上市有25項,其餘待專利到期後陸續上市。今年預計有2項學名藥用原料藥、1項新藥用原料藥及1項針劑學名藥於美歐市場上市,包括用於抗癌藥物、抗病毒藥物、攝護腺肥大、多尿症等適應症。

(工商時報)



2017/08/16 - 太子、神隆董座 羅智先擬接任 (經濟日報)

台南幫大老鄭高輝14日過世,原本由他擔任董事長的太子建設與台灣神隆將在短期內召開臨時董事會,選出董事長,預計兩家公司董事長都由統一集團董事長羅智先接任

太子建設昨(15)日已公告鄭高輝留下的董事長與策略長職務,將由副董事長羅智先代理

目前太子建設與台灣神隆都正進行內部聯繫,計畫在最短時間內召開臨時董事會,如果一切順利,本周五之前就會召開董事會、改選董事長。由於鄭高輝過去幾年已逐步交棒、相關公司可望順利換手、不受影響。

鄭高輝年過80之後,就有意交棒。由他主導最久的台南紡織公司,去年交棒給侯博明。

太子建設是台南幫另一家歷史悠久的企業,2009年發生假帳風波後,原本董事長莊南田去職,當時出現危機,且股東成員多,營運一度陷入紊亂,房產建設經驗豐富的鄭高輝臨危授命,成功安定人事、穩住局面。

不過當時鄭高輝就私下透露,他年事已高,在整頓局面後,終究還是要交由羅智先比較合適。鄭高輝認為以統一企業的人才資源,羅智先接任太子建設是相當好的布局。

事實上,鄭高輝對太子建設的相關計畫投入相當深,前幾年巡視工地時摔傷,傷口癒合慢,原本有運動習慣的他也減少走路,影響到他後期的健康。

至於台灣神隆董事長一職,鄭高輝原本就是以統一的代表人擔任,羅智先本就是台灣神隆董事,大股東間也有共識,預計將在臨時董事會召開後,由羅智先接棒。




2017/08/19 - 羅智先接神隆董座 兼任總策略長 (ETtoday)

台南幫大老鄭高輝14日過世,其原本擔任的台灣神隆、太子建設董事長,都確定將由統一集團董事長羅智先接任。台灣神隆18日公告,董事會選任羅智先,擔任新董事長並兼任總策略長。

神隆是國內最大原料藥廠,統一集團是其最大股東,持股超過5成,過去雖然董事長皆由統一集團創辦人高清愿、鄭高輝擔任,但其實營運交由專業經理人,在鄭高輝過世後,內部都有共識由現任統一集團董事長羅智先接手。

而羅智先的接任,法人認為對營運影響不大,反而對投資策略有加分效果。神隆總經理陳勇發,先前曾在法說會表示,神隆最壞的時候已過,客戶委外研發的6項三期臨床新藥,也將陸續貢獻營收,新型皮膚感染抗生素進度最快,已獲美國FDA批准上市,明年即有上噸級需求量,預計每年將帶來數百萬美元營收。因此,法人認為神隆2018年,將是快速起步的一年。

此外,太子建設18日也召開臨時董事會,最終由羅智先擔任董事長,並同時擔任太子建設策略長,以及子公司時代國際飯店、營造廠的投資公司誠實控股董事長。



2017/08/04 - 新型抗生素獲准在美上市,神隆展笑顏 (時報資訊)

神隆(1789)代客研製的皮膚感染新型抗生素獲美FDA批准上市,明年將會有上噸級的需求量,今日多頭喜形於色,股價開高後,一路上漲,開盤不到十分鐘,漲幅曾逼近4%左右,表現強勢。

神隆代客研製的皮膚感染新型抗生素獲美FDA批准上市,明年將會有上噸級的需求量,將開始貢獻業績。至目前為止,台灣神隆代客研製新藥的產品計劃已超過百項,目前已有六項代客研製的新藥已上市,另有四項產品進入臨床試驗第三期。

神隆輔助美國抗生素大廠MELINTA公司生產新型急性醫院用皮膚感染藥物Baxdela(Delafloxacin),日前通過美FDA審查,正式取得在美銷售資格。Baxdel用於治療住院病患因超級細菌所引起的急性細菌性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症(ABSSSI)。

台灣神隆從臨床前期原料藥的代客研發服務開始與MELINTA藥廠合作,從合成路徑與製程的最適化、臨床生產、小量生產、申請法規所需文件的協助,一直到該藥物核准,持續獨家生產上市後所需用之原料藥,提供整個產品生命週期所需的一次購足服務。

台灣神隆總經理陳勇發博士表示,國際原料藥競爭市場激烈,台灣神隆以先進的研發實力及先進優良的製造品質管理獲得國際肯定,近年來為國際藥廠進行研究開發服務,奠定了良好的口碑,該藥品上市可望為公司代客研發及製造的業務再添動能。

(Stephen : 補充2017/08/04 的股價位置,新聞,看看就好)




2017/08/19 - 兼神隆董座 羅智先躍台南幫共主 (經濟日報)

台灣神隆(1789)昨(18)日召開董事會,宣布由統一集團董事長羅智先接棒董座及策略長職務。

公司表示,羅智先長年擔任神隆董事,熟稔並認可公司經營方針,接任董座後,將深化打造一條龍抗癌針劑供應鏈,以及跨入新藥開發等二大營運方針。

神隆昨日發布重大訊息,董座及策略長職務由羅智先接任,這也是台南幫大老鄭高輝14日辭世後,羅智先首先接掌的台南幫旗下上市公司董座,而太子建設隨後也發布羅智先擔任董座消息,顯示羅智先成為新一代台南幫共主。

神隆為全球最大抗癌原料藥廠,統一持股近六成,為最大股東,也是統一集團轉投資事業中少見的生醫事業,由於藥品研發專業度極高,加上價值鏈長,過去統一集團創辦人高清愿及鄭高輝擔任董事長期間,都給予專業團隊相當大的衝刺空間,外界預期羅智先接棒後也不例外,並將給予專業團隊更厚實的研發資源。神隆昨日收盤價34.3元,下跌0.5元。

在全球原料藥占據一席之地的神隆,四年前啟動「轉骨計畫」,擬完成橫跨兩岸抗癌原料藥廠布局,打造從上游原料到抗癌針劑的一條龍供應鏈,並積極跨足新藥開發領域,相關布局已逐漸開花結果,其中二項學名藥製劑產品明、後年有望核准。

旗下新型抗生素Baxdela(Delafloxacin)日前通過了美國FDA審查,並且取得銷售資格,明年上看噸級銷量,將挹注每年數百萬美元營收。



2017/10/12 - 台灣神隆: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台灣證券交易所)

相關個股神隆34.6-0.57%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 : 20171012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 : 15000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 : 1

預定發行總數-股 : 15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0.18970

認購股份種類 : 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 : 新股

備註-1 :

備註-2 :

備註-3 :

發行目的 : 為留任及延攬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價值 及股東利益。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 : 本次發行之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500,000股,對實際發行流通在外普 通股790,739,222股之股東權益可能稀釋比率約為0.18970%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 本次發行之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屆滿二年後,分三年執行,對原股東權益係逐年稀 釋,稀釋效果尚屬有限。

限制條款之內容 : 詳見發行辦法。

發行及認股辦法之內容 :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第一條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留任及延攬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 司價值及股東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下稱「募發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 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以玆遵循。 


第二條發行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得一次 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之全職員工且認股資格基準日前仍在職者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 由董事長決定。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取得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 績效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專才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總經理 擬定,呈董事長核定後,並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 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三)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 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 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第四條發行總數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總數為1,50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 1股本公司普通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500,000股。 


第五條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
以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出之日起算)為十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 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不得轉讓、質押、贈予 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經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行使之認購權為授予數之50%; (2)屆滿3年後累計可行使之認購權為授予數之75%; (3)屆滿4年後可全數行使。 時程累計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50% 屆滿三年75% 屆滿四年100% (4)本公司如有被併購等致經營權變更之情形,不受本條第(四)項所述內容規範,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動加速執行不受前述屆滿期限及比例限制,認 股權人得於併購相關合法決議通過日起三十日內或併購基準日前(以較早者 為準),行使全部或部分認股權,屆期未行使者,依併購相關契約或計畫約 定處理。 
3.本認股權憑證及其相關權益,應為員工持續在職貢獻且績效達到符合標準評等 才得享有,並非承受及持有認股權憑證後,即完全擁有相關所有權或處分權。 認股權人若無持續在職除依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之規定處理外,本公司得就該 股認權憑證尚未達到具行使權利之部份予以收回並註銷。 
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若有違反勞動契約或本公司工作規則 時,公司有權撤銷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 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以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 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 股權利(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起失效,且本公司有權將已授予 認股權人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但經董事會另行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 使時限者,不在此限。 

2.留職停薪及育嬰假: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本 公司特別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不受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影響;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 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或育嬰假期間往後遞延,合併留職停薪 之期間計算仍不得逾本條第二項之存續期間為限。 

3.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 利期間如下: (1)退休時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尚未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被授與認股權憑證滿 二年起,一年內行使之,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認股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退休時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已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退休日起一年內行使之, 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認股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逾期未行使視 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死亡時,繼承人全體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共同行使認 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認股權憑 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認股權人所屬國繼承相關法令及「公開發行 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 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 得逾本認股權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間。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 失去認股權人資格,不得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 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如下: A.離職時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尚未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被授與認股權憑證 滿二年起,一年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B.離職時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已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離職日起一年內行使 之,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及可 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2)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全體繼承人得共同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如下: A.死亡時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尚未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被授與認股權憑證 滿二年起,一年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B.死亡時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已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 之,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及屆滿可 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6.資遣及解聘: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及解聘生效日起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及解聘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7.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因公 司營運所需應本公司之要求轉任關係企業,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 不受轉任之影響。 

8.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 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其未行使部分即告失效。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 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第六條履約方式
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由本公司以無實體帳簿劃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採先發行股票後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增加(含私募)時(如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 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 新股 發行股數) / 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及股款繳納憑證,並應減除公司 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註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 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註4: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 成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 盤價。 
註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註6: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註7: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面額時,以普通股面額發行之。 

(二)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每單位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 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 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則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第八條行使認股權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公司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 間、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 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 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 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 指定銀行帳戶。如認股權人未依該等指示進行繳款,該部分認股權即失其效力, 認股權人日後不得再行主張任何權利及/或利益。無論如何,認股權人應於本辦 法所定之暫停權利行使期間之前一營業日完成認股請求及繳款程序。認股權人 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權。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 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不印製實 體股票。 

(四)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 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 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 發行。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調整變 更登記時間。 


第九條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一)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股票相同。 

(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 均按當時中華民國稅賦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第十條簽約及保密

(一)認股權憑證得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認股權人名單等事項確定後, 由承辦單位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意書」。 

(二)認股權人依通知完成簽署上述同意書後,即取得認股權。本公司將於完成法定 程序後發給認股權憑證。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三)凡經簽署第一項之同意書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公司有權 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予以收回註銷。 第十一條施行細則 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換發股票等 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第十二條其他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 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關機關核定變更或客觀環境變動時,得經董事會決議 修訂或終止,並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申報及公告。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 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 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2017/11/09 - 統一 Q3上演大驚奇 (工商時報)

統一企業第3季財報表現大驚奇!由於本業表現穩定成長,加上轉投資的統一中控進入旺季且整頓通路效益顯現,及統一超獲利創新挹注下,統一今年前三季稅後淨利高達148.87億元,不僅創下新高紀錄,還一舉超越去年全年獲利,EPS高達2.62元。


統一昨(8)日董事會通過財報,第3季稅後淨利57.12億元,季增21.4%、年增38%,創單季獲利新高,EPS 1元。累計前3季合併營收3,050.37億元、年減4.36%;稅後淨利則高達148.87億元、年增12.4%,改寫新高紀錄,更一舉超越去年全年獲利,EPS2.62元。

統一表示,本業方面秉持聚焦經營與簡單操作的基本原則,強化產品價值、落實品牌經營、持續調整產品組合,透過價值營銷來提高毛利額,獲利穩定增長。

在轉投資方面,統一中控表現突出,第3季獲利達人民幣3.66億元,累計前3季獲利人民幣9.35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23.7%。

統一表示,統一中控方便麵主力品牌「湯達人」已成為方便麵重要支柱之一,並持續擴大市場規模,進一步帶動產品結構優化;飲品事業執行銷售節奏調整,嚴格調控市場庫存水位,各品類則聚焦主力品牌,簡單操作,組織效率大幅提升;另受惠奶茶市場恢復增長動能,傳統冰紅茶、綠茶亦止跌回升,使得獲利增長。

轉投資45.4%的統一超,因台灣7-ELEVEN本業營運狀況良好及轉投資事業獲利成長,今年前3季獲利86.18億元,創下新高紀錄,統一認列獲利約39億元。

轉投資45.55%的統一實業,前3季獲利5.81億元,年衰退32.28%。統一表示,主要因馬口鐵產品今年原料成本漲幅大於售價漲幅,至於PET飲料業務,雖統一中控新的銷售策略奏效,產能利用率提升,但受人民幣兌台幣貶值影響,毛利較去年同期減少,導致整體獲利較去年同期衰退。

持股約38%的台灣神隆前三季獲利3.62億元,年衰退29.3%,主要為客戶組合與產品組合改變,致獲利較去年同期減少

(工商時報)



2017/12/05 - 展開行情 生技吸睛 (工商時報)

第4季行情隨醫療展登場、發明展獲獎等利多,上市及上櫃生醫類股指數昨(4)日雙雙收紅,上揚1.11%及0.13%,指標股之一的葡萄王(1707)在發明展上大發異彩,精華(1565)則獲外資調高評等,醫療生技股本季仍具看頭。

首屆「台灣醫療科技展」,將於周四(7日)舉行,除了百大醫護院所外,更特別的是包括鴻海、大立光等電子大廠也共襄盛舉,加上日前鴻海旗下康聯生醫也在興櫃掛牌,生技醫療領域的發展仍受關注。

昨日上市櫃生技醫療等類股指數齊收紅,帶來春燕氣息,包括東洋、葡萄王、邦特、麗豐-KY、全宇生技-KY、神隆及泰博等7檔昨日獲法人青睞買超,由於生醫類股價位偏高,法人敲進張數逾百張,行情已不容小覷。

華冠投顧副總藍慶賜表示,生技股因先前基亞、浩鼎等解盲失敗後,主力對生技股第4季旺季不若以往熱情。市場對於生技股一改「作夢」習慣,傾向以業績題材挑出績優股,作為投資標的。現階段對於有業績撐腰的生技股,資金仍不吝進駐。藍慶賜強調:「有EPS才真正有業績題材,才有資金願意流入」,如葡萄王、大江、麗豐-KY、邦特等股價都在業績加持下步步墊高。

(工商時報)